推 DAKOU : 第一部分也是我要本來想寫的,完全認同。 08/03 11:08
→ DAKOU : 第二部分,我在意的也不是有沒有共識要去準公幼,而 08/03 11:10
→ DAKOU : 是沒有再一次跟太太確認意向。這才是我覺得的問題。 08/03 11:10
這很有趣
對於用詞是"常識"(包含但不限於此次事件)的原PO,
是否真的把這些問題本身當成是需要與對方確認意向的事?
※ 編輯: tequila997 (114.24.151.20 臺灣), 08/03/2024 11:22:01
推 girlo : 公幼的規定其實根本不算常識,不然抓個沒小孩的問 08/03 11:30
推 Chricey: 鋅功效 08/03 12:21→ girlo : ,他可能連備取是啥都不知道。可是原原po標題下的 08/03 11:30
→ girlo : 是先生沒有常識然後爆氣,我覺得這其實很傷雙方感 08/03 11:30
→ girlo : 情 08/03 11:30
推 Kroner : b群功效 08/03 12:52推 pochidoggy66: 其實比起沒常識,我覺得更多的是不貼心吧,一想到另 08/03 12:21
→ pochidoggy66: 一半和孩子上個學要舟車勞頓(下雨天大包小包等公 08/03 12:21
→ pochidoggy66: 車更麻煩),有近一點的學校,我一定秒換 08/03 12:21
推 Chricey : 苦瓜胜肽什麼時候吃 08/03 16:09推 Christinaa : 但如果舟車勞頓是個推力,平常太太不是會死命交代先 08/03 12:52
→ Christinaa : 生說舟車勞頓很麻煩很麻煩,有機會一定要趕快換到40 08/03 12:52
→ Christinaa : 0公尺近的,但感覺先生也沒接受到這個訊息? 08/03 12:52
推 Kroner : 魚油功效 08/03 19:01推 MartyFriedma: 我也覺得跟常識有啥關係 會講成常識 可以窺探原po 08/03 14:00
→ MartyFriedma: 的心態 08/03 14:00
推 carolroom : 萬分同意第一部分。女的根本小錯化大,真那麼重視早 08/03 16:09
推 Chricey : UC2 08/03 19:01→ carolroom : 八百年交代好了,早立刻接電話了,還什麼不接留時間 08/03 16:09
→ carolroom : 考慮…發現真的沒了才怒,來公審接電話的先生 08/03 16:10
→ bndan : 原po 自己都「需要」拖延20分的思考時間才能決定了 08/03 19:01
→ bndan : 就別說什麼共識問題了 說白了就是男方通靈錯了 女 08/03 19:01
→ bndan : 方爆氣..然後各種包裝成常識來炸先生 而先生就是能 08/03 19:01
→ bndan : 「接受」這種待遇 才沒有去戳破女方 就這樣 == 08/03 19:01
推 dodoru : 若要說到舟車勞頓,看到原文非營利的距離,還真的蠻 08/04 00:45
→ dodoru : 誇大化的。 08/04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