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indy033 : 推 08/03 07:39
推 norikko : 這篇真的比較像有在帶孩子的男方觀點 08/03 07:41
推 kitten631 : 本來就可以考慮也不是沒接電話就跳下一號備取了, 08/03 08:03
→ kitten631 : 備取上了也不需要在那邊對不起原學校。這些都是幼 08/03 08:03
推 Kroner : 左旋精胺酸功效 08/03 09:07→ kitten631 : 稚園常態,有處理小孩入學的大概都知道。公幼私幼 08/03 08:03
→ kitten631 : 到學期中都還有備取生入學,在那邊算幾分鐘回電真 08/03 08:03
→ kitten631 : 的只是挑刺而已。 08/03 08:03
推 Kroner : 維他命d3副作用 08/03 09:13推 fiercy : 如果真是非常重要的事,馬上回電也是常識吧 08/03 08:24
推 kitten631 : 非常重要的事,雙方考慮討論後再回覆也是常識吧XD 08/03 08:26
→ fiercy : 就像下一位家長至少先回覆要討論考慮 08/03 08:28
推 Chricey : 葉黃素 08/03 09:13
這件事的常識是,不馬上回電不會也不應該直接通知下一位家長。
(但是會通知你先生)
學校會多試幾次避免爭議。
講白一點,學校不知道學生家長的背景,沒有必要自找麻煩。
如果我是校方,在夫妻雙方都沒有接電話的狀況,我至少會放半天;
站在家長的立場,我會認為第二次打電話來就一定要接/馬上回播了。
這個案子校方通知下一位家長的關鍵是先生的回絕,並不是原原PO沒有接到電話。
推 Polyhymina : 推這篇。最主要還是「尊重」這個詞。我們家也是非 08/03 08:38
→ Polyhymina : 營利入學後接到公幼候補上的電話,即便是心裡第一 08/03 08:38
→ Polyhymina : 志願,但還是請公幼讓我們考慮一下,我回家後跟先 08/03 08:38
推 Chricey : 葉黃素 08/03 09:14→ Polyhymina : 生討論後才再回電話確認。學校是可以等每一位確認要 08/03 08:38
→ Polyhymina : 或不要才會繼續通知下一位的,原原po一開始是要和 08/03 08:38
→ Polyhymina : 先生討論的,但沒想到他卻一口就回絕了 08/03 08:38
推 Kroner : 維生素D 08/03 09:16※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08:48:21
推 fiercy : 因為我的話,非常重要的事會由自己處理 08/03 08:52
→ fiercy : 所以對我來說是要馬上回電的 08/03 08:53
推 condenza : 候補不是突然發生而是計畫中的,所以才說可以先討 08/03 08:57
推 Chricey : 瑪卡功效女性 08/03 09:20→ condenza : 論好對策,萬一被通知有備到要不要換 08/03 08:57
推 Polyhymina : 是非常重要的事,不過小孩是家庭的大事,要父母都 08/03 08:58
→ Polyhymina : 有共識才能進行下一步的,學校很能體諒也可以留一點 08/03 08:58
推 Chricey : 魚油功效 08/03 09:21→ Polyhymina : 時間讓夫妻討論的。尤其是已經開學後,是否要轉校 08/03 08:58
→ Polyhymina : 什麼的都需要時間確認 08/03 08:58
推 Polyhymina : 候補不是意料中的事,尤其是備取很後面,以及都開 08/03 09:00
推 Chricey : UC2推薦 08/03 09:22→ Polyhymina : 學時間了,根本沒想到還會有機會 08/03 09:00
→ condenza : 這和臨時發生重大事情不一樣的吧 08/03 09:02
推 lenta : 可以事先討論卻沒有 不就是不那麼在意嗎 08/03 09:02
推 Kroner : 苦瓜胜肽推薦 08/03 09:24→ lenta : 不在意的事氣噗噗的找戰犯才是被電的點吧 08/03 09:02
噓 wn7158 : 她就主要負責人和聯絡人,她沒有明確表達要或不要 08/03 09:04
→ wn7158 : ,也沒告知第二聯絡人該怎麼回答後,就不要怪人了 08/03 09:04
推 Chricey : 馬卡推薦 08/03 09:44→ wn7158 :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是妳肚子理蛔蟲。真要講,她那 08/03 09:04
→ wn7158 : 麼想要名額,在還有這麼長的空間和時間,她電話接 08/03 09:04
→ wn7158 : 了和回撥,名額不就保留下來了 08/03 09:04
推 Chricey : 苦瓜胜肽功效 08/03 09:46→ wn7158 : 兩個人都有很大問題,但這邊就是甩鍋仔在護航而已 08/03 09:05
噓 wbst : 不要再找理由了,原po 已經習慣性甩鍋到被發現還惱 08/03 09:07
→ wbst : 羞的程度,這樣找理由只是在害他啊 08/03 09:07
→ DAKOU : 她甩鍋是她態度的問題,這跟先生沒有尊重太太是兩件 08/03 09:10
→ DAKOU : 事。 08/03 09:10
→ wbst : 很多事情都不會在自己預料內發生,只能盡量準備在 08/03 09:13
→ wbst : 發生時能好好接住,沒準備也沒事,摸摸鼻子提醒自 08/03 09:13
→ wbst : 己下次要如何做比較好,而不是甩鍋到身邊所有人事 08/03 09:13
→ wbst : 物上,一個負責的人會做這樣的事情嗎?都當爸媽了 08/03 09:13
→ wbst : ,雙方問題都很大 08/03 09:13
→ snowtoya : 身為一個曾等過備35以後錄取通知通知的家長,我覺得 08/03 09:14
→ snowtoya : 原原po夫妻本來就應該要先有共識,確定如果備上要 08/03 09:14
→ snowtoya : 不要去,而不是一個找藉口故意拒接電話(想要再考慮 08/03 09:14
→ snowtoya : ),一個無腦直接拒絕,再來怪東怪西 08/03 09:14
→ paopaotw : 我家小孩學校的事是我處理比較多,但重要的事我一定 08/03 09:16
→ paopaotw : 和先生討論,不會單方面做決定。 08/03 09:16
噓 wn7158 : 甩鍋仔的態度,就是放大別人的過錯,無視自己出包 08/03 09:17
噓 wn7158 : 鍋先甩給別人,問題都在別人身上,先檢討他人就對 08/03 09:20
→ wn7158 : 了。怎麼不想想,她自己也要為她出包的修為負責呢 08/03 09:20
→ fiercy : 我不懂,她可回電跟對方說要考慮卻不回電,那是不是 08/03 09:21
→ fiercy : 也要尊重與接受第二聯絡人的答覆 08/03 09:21
噓 wn7158 : 講一堆甩鍋幹話,最實際的就是,她電話接了和回電 08/03 09:21
→ wn7158 : ,就不會有後續她老公天兵的行為 08/03 09:21
→ wn7158 : 妳主要聯絡人沒和第二聯絡人溝通好,那是誰要負責 08/03 09:22
→ wn7158 : ?當然是主要聯絡人的鍋 08/03 09:22
→ snowtoya : 針對沒先確認好接到電話要如何應對,我認為雙方各 08/03 09:24
→ snowtoya : 錯30%,剩下太太故意拒接電話又不回電錯10%,先生沒 08/03 09:24
→ snowtoya : 腦拒絕錯30%吧,老師和學校是無辜的 08/03 09:24
→ AppleAlice : 真的嗎?我們托嬰和幼兒園的事都是聯絡不到一個就聯 08/03 09:43
→ AppleAlice : 絡另一個耶,我也一直覺得很合理,小孩畢竟是父母一 08/03 09:44
→ AppleAlice : 起的事,不會聯絡不到一方就一直等該方回播,一定是 08/03 09:44
→ AppleAlice : 就打另一方的電話看看 08/03 09:44
→ girlo : 我記得以前我兒子的公幼備取通知上就有寫報到時間 08/03 09:46
→ girlo : ,因為只有半天可以報到,沒報到就失去資格了 08/03 09:46
→ AppleAlice : 我比較認同雪大意見,他們夫妻就是一個找藉口故意不 08/03 09:47
→ AppleAlice : 接,一個無腦直接拒絕 08/03 09:47
→ AppleAlice : 而且這種後面還有備的,你不接直接被跳過也怪不得別 08/03 09:47
→ AppleAlice : 人,每個都要等半天老師還要不要做事了? 08/03 09:48
→ AppleAlice : 小孩身體不舒服也是阿,打給我我沒接一定打給我先生 08/03 09:51
→ AppleAlice : 這不是什麼很少發生的事 08/03 09:51
我是不知原原PO的孩子有沒有上公托,有沒有類似的經驗。
但我孩子就是頭好壯壯型的,我接到學校打電話來說孩子發燒可能近三年間只有一兩次吧
推 G542672 : 依公幼搶破頭的程度,不會是沒接到還要幫忙保留意向 08/03 09:52
→ G542672 : ,被人詬病是有特權嗎(? 08/03 09:52
→ G542672 : 問題最大就是直接罵老公沒常識吧,不如說常識的定義 08/03 09:55
→ G542672 : 是什麼,那眾版友的常識跟他不符,就不是常識了嗎 08/03 09:55
推 canlest : 是啊 很重要應該先接起來或回撥說等等回電啊 08/03 10:08
→ canlest : 這不是常識嗎 08/03 10:08
→ xulzj524 : 不覺得有重要到哪裡去啦 08/03 10:17
→ xulzj524 : 都可以刻意不接了 08/03 10:17
→ xulzj524 : 今天他老公做的錯事就是接電話 他不應該接的 08/03 10:17
我是不知道大家幹嘛對於他人事務那麼激憤。
但我幫原原PO說話,且不論其與先生態度的部份,我並不認為她有做錯什麼。
原原PO要不要去還有所遲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接到電話,
我會說我現在在忙,晚一點回電。
或者是像我覺得需要與另一半確認,我也會說我要跟我另一半討論。
不管是哪種,如果沒接到電話我都不會先回電。
而是作好決定再回電。
再強調一次它是公幼,是需要符合正當程序的學校或受託團體,
需要受到監督跟檢視,畢竟沒有接到的可能性太多了,如果車過隧道可能連顯示未接都不
會顯示。
至此,於情於理都不會直接往下打。
再來,且不論我個人會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讓這個機會流失並不是因為原原PO沒有接到電話/沒有立即回電,
是先生的回絕。
至於誰是第一聯絡人根本不是重點。
我在台北,第一連絡人也是寫我,但學校就一直打電話給我太太,我也很無奈。
我太太知道她不是主要負責的人,她都跟學校說請跟我連絡。
這才是合理的處理方式。
至此,我覺得一直在指責原原PO沒有回電實在沒有必要。
若認會造成老師的困擾或許吧,
但這頂多是她沒有顧慮到別人的困擾,不是她沒有得到名額的主因。
所以同樣的,我也不覺得需要什麼事前討論。
任何有變動的可能性發生都應該要夫妻之間彼此討論,尤其是雙方都把公幼當成首要選擇
,根本沒有什麼好事先討論如果備取上要不要去的。
在原原PO的例子,孩子也才去準公幼一兩天而已,夫妻雙方任一人並沒有絕對的確定要留
在準公幼的理由。在這種情況之下,就算不是回答要去公幼,也應該要是先跟太太討論。
且不論先生是否不尊重太太或是家庭這個共同體,他說不去才是看不懂在幹嘛的操作。
再說了,除非雙方很有共識說「不要」,不然都應該要保留可能性再決定。畢竟這是兩個
人之間的事情,應該共同決定。
這整件事我會生氣的是這個,至於名額比較起來都是表面的事情了,倒沒有那麼值得生氣
。
講簡單一點是要不要去可以討論,但不應該連討論都不討論就說不去。
如同本篇前面所寫,沒有討論(不管理由是什麼)又要在當下決定要不要去,唯一的回答只
有要去。
要去可以反悔,不去不能反悔。
我也根本性的覺得這跟原原PO在本文中所寫「媽寶版的常識」沒有關係,這是社會上作人
處事的常識了。
對於原原PO夫妻的相處我也有一些猜想與推斷,我本來想回的是這個。
但想想也是個人猜測,反而沒什麼好寫的。就這樣吧。
推 dodoru : 其實可以理解原PO的心情和生氣點,但不會想要幫她說 08/03 10:26
→ dodoru : 話,這種事情真的沒有必要發文,有些事情就是無緣且 08/03 10:26
→ dodoru : 兩人就是錯過了,私下抱怨一下就算了沒必要還要特地 08/03 10:27
→ dodoru : PO一篇文罵老公。 08/03 10:28
→ dodoru : 兩人如果沒有默契,是兩人長期的問題,不是在那邊怪 08/03 10:28
推 dodoru : 東怪西,默契是需要感情去培養的、或天生很合。 08/03 10:39
推 dodoru : 如果兩人間就是欠卻這些東西 08/03 10:42
我很認同這個說法,這也是我一開始想回的部分內容。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0:44:43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1:01:36
推 SARAH12349 : 讓這個機會流失的是當下刻意不接但沒有想到公幼會打 08/03 11:10
→ SARAH12349 : 給丈夫的原PO,不要再推了,公幼不會因為不接電話就 08/03 11:10
→ SARAH12349 : 跳過,但會得到你沒有共識的另一半的許可而跳過 08/03 11:10
→ kitten631 : 樓上,你這個說法不就是推斷先生是毫無處理公幼事 08/03 11:19
→ kitten631 : 務的人 讓他接到電話居然成了原po的錯了XD 08/03 11:19
推 ror : 我講一個實際一點的,尊重要雙方都能尊重對方處理事 08/03 11:24
→ ror : 情的不同,而原原PO的反應跟方式都不認為是此類人, 08/03 11:24
→ ror : 比較好的方式反而是誰做主誰全權,另一半說事就好了 08/03 11:26
→ ror : 比較好的方式反而是誰主事誰全權,另一半說是就好了 08/03 11:27
噓 wn7158 : 就是你這種人,明明雙方有錯,也要堅持在哪裡抓戰 08/03 11:30
→ wn7158 : 犯護航。結果自己的錯都選擇無視甩鍋當沒什麼 08/03 11:30
推 SARAH12349 : 沒有共識不等於沒有常識,也不等於沒有處理公幼事務 08/03 11:36
→ SARAH12349 : 的能力,丈夫難道不能有其他考量覺得現幼稚園比較好 08/03 11:36
→ SARAH12349 : 所以回覆不換嗎?兩人自己沒討論出共識,丈夫的回覆 08/03 11:36
→ SARAH12349 : 可能不是最好但也沒有絕對的錯,如果你很在意這件事 08/03 11:36
→ SARAH12349 : ,當下花個五秒接起來說聲在路上/在開車多久後回撥 08/03 11:37
→ SARAH12349 : 也好,就不會到沒共識的丈夫那裡,產生沒共識的結果 08/03 11:37
→ SARAH12349 : 了 08/03 11:37
推 candyrainbow: 推,前文糾結時間點有夠妙的 08/03 11:48
噓 wn7158 : 呵呵!講到自己的錯,就你自己犯的過錯都不是重點 08/03 11:56
→ wn7158 : 。別人的錯就是重點,甩鍋仔很棒 08/03 11:56
→ wn7158 : 就是這種看不到自己的錯,拼命抓對方的錯,才是夫 08/03 11:57
→ wn7158 : 妻失和原因 08/03 11:57
噓 snowtoya : 我不曉得到底為什麼要幫原原po講這麼多耶,在我看 08/03 12:37
→ snowtoya : 來這件事她並不是最大過錯方,但也有部分過失,夫妻 08/03 12:37
→ snowtoya : 不先討論好也可以啊,可是她故意不接電話,想過一陣 08/03 12:37
→ snowtoya : 子再回,根本超自以為是。電話接起來說「請容我考慮 08/03 12:37
→ snowtoya : 30分鐘」到底是多困難? 08/03 12:37
→ AppleAlice : 我的孩子也不是什麼體弱多病的,但講到孩子的事,學 08/03 12:38
→ AppleAlice : 校就是平等的覺得爸媽有一樣的權力可以下決定,找不 08/03 12:38
→ AppleAlice : 到A就找B,我只是想表達這不是罕見的事 08/03 12:38
→ snowtoya : 一開始還故意淡化這部分,講得好像是不小心沒接到, 08/03 12:39
→ snowtoya : 看到後打算幾分鐘後就回… 08/03 12:39
→ AppleAlice : 而且我覺得學校這樣做很好,沒有預設照顧小孩一定是 08/03 12:39
→ AppleAlice : 媽媽的責任,我很贊同學校這樣的原則 08/03 12:40
→ snowtoya : 至於不想老師聯絡另一方,其實可以不要留電話啦! 08/03 12:40
→ snowtoya : 我先生平時上班不方便接電話,第二聯絡人我直接留 08/03 12:40
→ snowtoya : 我媽 08/03 12:40
→ snowtoya : 如果我媽隨便幫我回答了什麼跟我本意相反的回覆, 08/03 12:41
→ snowtoya : 那我也認了 08/03 12:41
推 wn7158 : 說真的,如果沒事先講好答案,另一半要做什麼決定 08/03 12:47
→ wn7158 : ,其實就是尊重對方當下決定 08/03 12:47
→ wn7158 : 你真的在意答案,就事先就要說好。不然沒事先講好 08/03 12:49
→ wn7158 : 的東西,代表你其實也不是那麼在意,那事後在哪裡 08/03 12:49
→ wn7158 : 抓戰犯幹嘛 08/03 12:49
→ snowtoya : 先生亂答固然很白目,但太太也很以自我為中心 08/03 12:49
噓 wn7158 : 如果今天是我沒事先跟老婆講,小孩就是公幼一定要 08/03 12:51
→ wn7158 : 念,我老婆這樣答覆,我其實不會說什麼,又不是沒 08/03 12:51
→ wn7158 : 學校念,也不一定念到公幼就比較好。 08/03 12:51
→ wn7158 : 真大沒必要糾結的,就是在那裡雞蛋挑骨頭抓戰犯。 08/03 12:52
→ wn7158 : 真要抓戰犯,她老婆也是很大的問題 08/03 12:52
→ wn7158 : 轉個念,說服自己念非盈利也很好,才是唯一解 08/03 12:53
→ wn7158 : 如果我事先都千交代萬交代,老婆和我只要接到備取 08/03 12:54
→ wn7158 : 電話,就是只有念的答案。另一半還白目故意不念, 08/03 12:54
→ wn7158 : 這個才令人會發飆 08/03 12:54
→ tonglie : 公幼體系不能這樣幹這也是腦補吧? 08/03 14:52
→ tonglie : 你也對別人的事務特別有熱誠才出來覺得自己是公道伯 08/03 14:53
→ tonglie : 明明自己也不是很站得住腳,上網公審老公也覺得對 08/03 14:53
→ tonglie : 方100%的白目,不懂得自己也要退一步 08/03 14:53
→ tonglie : 夫妻沒有互相只是彼此傷害感情吧 08/03 14:54
這不叫腦補,在制度上,備取轉為正取的時間點是前一個正取/備取名額放棄,而不是被
通知確認要到。
如同一開始正取就是正取了,過了規定的時間未報到/繳費,才會被取消正取資格。
再說一次,這是公托,不是學校通知未回/不想要這個家長/學生就可以任意跳過的。
要往下一個打要被通知者明確的拒絕,或有明確的公告/法規規定。
這才是正當法律程序。
原原PO對於先生的態度我也認為很有問題,但她的問題,跟她有沒有即時接電話/回電/有
沒有跟先生事前討論,都沒有關係。大家攻擊這點我實在看不懂,所以我發文。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5:30:45
噓 snowtoya : 你覺得沒問題的地方,明明都是問題,如果他們夫妻已 08/03 15:36
→ snowtoya : 先達成共識(不管要不要唸)、又或者原原po不是那 08/03 15:36
→ snowtoya : 麼自以為聰明故意不接電話(接起來說「我要考慮一下 08/03 15:36
→ snowtoya : 」是要花多少時間?)她先生根本沒機會耍白目。 08/03 15:36
→ carolroom : 既不抱希望 即使先生拒絕也合理 是上來在發飆什麼 08/03 15:41
→ carolroom : 校方每個都放半天?半天後打的那次再沒接到呢? 08/03 15:44
→ carolroom : 一個備取名額是要弄個把月嗎?你是員工你沒差,學夜 08/03 15:44
→ carolroom : 進帳、上報流程有差,工作活不在你身上當然沒差 08/03 15:45
沒有達成共識先生不應該直接拒絕。
其它都不是名額不見的主因。
至於太太怎麼講先生,他們夫妻感情/合作的模式是什麼,是不是甩鍋,我就不談了。
該說的前後眾版友也說了,不差我一個。
它是公幼有該走的正當法律程序。不用拖什麼數月半年的,這個就照規定走。
沒有(照)規定就是容易有爭議。
所以他們打給先生呀,我是不知道這個有什麼好爭的。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5:49:45
→ carolroom : 這案子校方如你所言,關鍵是先生回絕。但原po上來怪 08/03 15:48
→ carolroom : 先生沒常識,而非沒先溝通好、且自己明知卻不接等 08/03 15:48
→ snowtoya : 學校是要好好依序確認每個備取生有沒有要唸沒錯啊, 08/03 15:49
→ snowtoya : 問題是本件學校顯然已有依程序通知了家長,並取得 08/03 15:49
→ snowtoya : 肯定的「不入學」回覆,才通知下一位的,學校作業 08/03 15:49
→ snowtoya : 完全沒有瑕疵 08/03 15:49
從頭到尾沒有人在怪學校呀?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5:51:21
→ paopaotw : 這篇不是在怪學校啊,是反駁認為這件事責任在於原po 08/03 16:36
→ paopaotw : 沒有接電話的推文吧。 08/03 16:36
推 wseedw : 那制度上是否容許備取的人收到通知考慮一個星期再決 08/03 16:37
→ wseedw : 定?你所謂的制度是你以為的還是白紙黑字載明? 08/03 16:37
基於法律明確性,這種事其實是要白紙黑字的。
再說一次,它是公幼,它有公務機關的性質。
我是沒有打算認真討論行政法,也說不定去翻一下簡章就有相關規定了。
私人公司/機關真的不想要正取你,隨便找個理由,家長多半也沒皮條,大不了留個一星
負評,後續真要去的人也不會因為這種負評而不去。
這種公家性質的機關只要家長抓起狂來,叫議員/立委去選民服務,去應付那些民代就飽
了還要不要作事?更別說如果民代煩的是社會局,光是一直被社會局盯/要寫報告也很煩
。
所以就算沒有規定,於情於理為了保護自己,都不會直接往下打;要家長死不接電話只能
直接往下打,也要表面上看起來無可奈何當成正當理由。
多少天合理這每個人心中的答案可能不一樣,僅是家長各一通電話就往下打,除非有規定
可以這樣,不然一定是有爭議的。
噓 wbst : 唉沒想到會備取上,沒和老公商量好,自己也漏接電 08/03 16:37
→ wbst : 話,機會拱手讓人了,這樣一句話就結束的事情,上 08/03 16:37
→ wbst : 來怪東怪西不怪自己,還有人幫他講話?? 08/03 16:37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6:58:43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6:59:58
噓 bndan : 不用「每天」沙盤推演..計畫做事 有變化就該問題不 08/03 18:54
→ bndan : 大 沒計畫沒預期 要隊友「拖」時間..在未知拖時間可 08/03 18:54
→ bndan : 能代價前(過號等同取消之類的) 要賭嗎? 拖下去 08/03 18:54
→ bndan : 過號再怪男方「沒常識」? 08/03 18:54
→ bndan : 該=改 打錯字 08/03 18:54
→ snowtoya : 我是沒覺得原文有在怪學校,但補充講一堆公幼應該如 08/03 19:28
→ snowtoya : 何如何,甚至最後還提到應該要白紙黑字,不就是企 08/03 19:28
→ snowtoya : 圖合理化原原po的自作聰明(故意不接電話)沒錯,暗 08/03 19:28
→ snowtoya : 喻公幼不該只電話問問先生,而是應該取得原原po書 08/03 19:28
→ snowtoya : 面(?)同意嗎?明明問題就是出在原原po夫妻沒事 08/03 19:28
→ snowtoya : 先取得共識,後面一個自作聰明拒接電話+一個白目直 08/03 19:28
→ snowtoya : 接拒絕 08/03 19:28
我在本文就講了,我不認為原原PO晚一點再回電是錯的。這點在本文及補充沒有變過。
後面我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你過度詮釋我的意思了。
意思表示沒有一定要要式行為(書面),而且對學校而言父母雙方各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一個人就有代理權。
我昨天才在簽女兒的幼幼班合約,只要求家長一個人的簽名,即為此理。
我也不覺得要先取得共識。我是不知道原原PO或其先生的認定是什麼,但在夫妻之間,沒
有共識的事情就是要先取得共識再對外一致回覆,即使覺得有共識也應該問一聲,除非要
明確討論過不要某個選項,否則雙方的想法是可能一直在變動的;在無法在對方預計的時
間取得共識(可能學校希望半小時內回覆,而接到電話者連絡不到另一方)也是先答應,說
要去可以反悔,說不去不能反悔。
對我來說,先答應才是社會上(不只是媽寶版)的常識。
這也是本篇文章一直在提的論點。
我一直提學校,是因為有版友認為沒有連絡到原原PO,即應/會連絡下一位,藉此非難原
原PO沒有立刻接電話/回電話。
但版友的非難不管站在哪個角度都是站不住腳的。
學校人員辛苦是一件事,需要被體諒我也認同,但這跟本案完全沒有關係,也不是版友
認為學校人員可以徑自通知下一位備取的正當理由。
噓 allyourshit : 老公的電話誰留的?你有想過學校辦事人員的辛苦嗎? 08/03 20:43
→ allyourshit : 老婆不接打給留下的老公電話哪裡有錯? 08/03 20:44
→ allyourshit : 然後她的晚一些就實際產生影響了啊 08/03 20:44
造成錯誤不代表其應該被歸責。
然後再說一次。沒有人怪學校。
不要自己紮草人打。
公幼接著打電話給先生一事完全沒有錯。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21:22:17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21:29:17
噓 wn7158 : 到底在亂護航哪點的?有人說公幼打給先生,公幼有 08/03 21:47
→ wn7158 : 錯嗎?不要在哪裡模糊焦點 08/03 21:47
→ DAKOU : 同你推文的上一行。 08/03 22:11
噓 snowtoya : 只有你覺得網友的非難站不住腳啊,我覺得很站得住腳 08/03 22:38
噓 snowtoya : 原原po第一沒先取得夫妻共識,第二故意不接電話,就 08/03 22:40
→ snowtoya : 是讓先生的白目得以實現的原因。我不認為她是主要過 08/03 22:40
→ snowtoya : 失方,但要說都沒責任,是完全不合邏輯的 08/03 22:40
→ snowtoya : 我是我家主導小孩一切的人,我先生幾乎100%尊重我 08/03 22:44
→ snowtoya : 的決定,但我一定會事先告知先生我的決定是什麼,也 08/03 22:44
→ snowtoya : 不可能明明很希望小孩能備取上卻又故意不接電話 08/03 22:44
推 Ilovecats : 如果最原po當下不要嫌麻煩,主動接起電話,花10秒跟 08/03 23:32
→ Ilovecats : 公幼說一下:我現在在路上,不方便講電話,晚點回撥 08/03 23:32
→ Ilovecats : 。 這不就好了?主要是他自己就可以故意不接電話( 08/03 23:32
→ Ilovecats : 明知道大概是公幼,他口中的top 1的選擇哦),結果 08/03 23:32
→ Ilovecats : 卻把失去公幼名額100%怪在老公身上。他老公錯在沒有 08/03 23:32
→ Ilovecats : 選擇跟老婆做最後確認。他可能只覺得已經去上學了, 08/03 23:32
→ Ilovecats : 也不是真的很遠,不用換也沒關係。 08/03 23:32
→ AppleAlice : 所以公幼備取是怎樣通知?我看北市只說通知3次沒報 08/04 21:28
→ AppleAlice : 到就放棄遞補資格,沒有說什麼要等家長思考多久的, 08/04 21:28
→ AppleAlice : 密集打3通沒人接也可以解釋成放棄了阿 08/04 21:29
→ AppleAlice : 你只拿你自以為的常識來當成立論依據,但事實上你所 08/04 21:32
→ AppleAlice : 謂的「常識」就真的是準則嗎?也未必吧 08/04 21:32
→ AppleAlice : 有公務機關性質也不代表就一定什麼細節都要白紙黑字 08/04 21:33
→ AppleAlice : 規定細瑣,就算是行政機關也是有行政裁量的空間的, 08/04 21:35
→ AppleAlice : 你要烙法律名詞應該會知道吧? 08/04 21:35
→ AppleAlice : 今天如果是違反保護令有刑責或是事涉救濟期間那類就 08/04 21:36
→ AppleAlice : 會有法律明確規定送達方式,公幼報名和候補通知? 08/04 21:37
推 wseedw : 光勞基法就有多少模糊空間以及未記載事項,公幼備 08/05 10:39
→ wseedw : 取必然有規範?不要活在自己的世界好不好 08/05 10:39
→ frank111 : 通篇不知道在寫什麼,備一基本上就是百分百錄取, 08/05 16:05
→ frank111 : 會怕就去查該幼稚園歷年備到幾,心理就有個底 08/05 16:05
→ frank111 : 公幼大家搶,所以在備取這塊已有完善制度,也電訪 08/05 16:06
→ frank111 : 電話紀錄,沒有模糊空間 08/05 16:06
→ frank111 : 第三點更奇怪,要不要念公幼,應該早就有共識了 08/05 16:07
→ frank111 : 怎麼會接到電話後才來考慮,事前都不討論的嗎? 08/05 16:08
→ frank111 : 你都清楚老師需要家長明確的表示拒絕才能聯絡下一位 08/05 16:10
→ frank111 : 每個都像你考慮一下,等補滿學生都過好幾個禮拜了 08/05 16:10
→ tequila997 : 原PO自己在那邊說有共識, 結果你說想一想OK 這就已 08/05 16:43
→ tequila997 : 經打臉原PO了。 接著你說接到電話要討論想一想這點 08/05 16:44
→ tequila997 : 和原PO說接到電話要考慮是常識雷同, 但是..這一點 08/05 16:45
→ tequila997 : 一來原PO打臉了自己說得好像多有共識、多積極 08/05 16:45
→ tequila997 : 二來也被網友打臉, 要不要上早就該討論好了, 不是 08/05 16:46
→ tequila997 : 接到電話才來想。 08/05 16:46
→ tequila997 : 何況, 備取的家長最常問的問題之一就是備取通知 08/05 16:50
→ tequila997 : 時間, 有的甚至會打電話追問未報到情況 08/05 16:50
→ tequila997 : 如果原PO一開始就是說 要不要上他們還在討論,結果 08/05 16:53
→ tequila997 : 先生忽視她的意見,直接否定掉。 那先生會被噓爆 08/05 16:54
→ tequila997 : 但實際原PO的說法就有種甩鍋味, 而被挑戰。 先生也 08/05 17:01
→ tequila997 : 只是回應了他的認知,結果被馬後炮噴 08/05 17:02
推 dodoru : 推前面AppleAlice說的部份 08/06 06:44
推 dodoru : 你這篇太過誤以為公幼就會有很嚴密的程序 08/06 06:47
→ dodoru : 會等時間等等,一直強調公幼公幼 08/06 06:48
→ dodoru : 但事實上公幼作法也是沒接到電話就掰掰囉繼續往下打 08/06 06:48
→ dodoru : ,等半天那除非窗口很閒啦 08/06 06:48
推 dodoru : 3次通知沒回應,也可以利用連續密集打三次都沒接當 08/06 06:50
→ dodoru : 做通知紀錄就算數囉,根本不怕被公幹。 08/06 06:50
推 dodoru : 好心一點的第二通第三通電話或許不連續密集在那幾分 08/06 06:58
→ dodoru : 你的立論基礎是在自己腦中很理想化的東西 08/06 07:00
推 dodoru : 公幼真的真的真的沒有那麼嚴謹 08/06 07:02
→ dodoru : 很多東西並沒有白紙黑字的,即便有文字都有解釋空間 08/06 07:02
→ dodoru : 這部分通知到的老師好心點可能隔幾分鐘打這三通電話 08/06 07:03
→ dodoru : ,差一點5分鐘打三通電話,就不怕被非議或有什麼程 08/06 07:04
→ dodoru : 序上的問題。 08/06 07:04
推 dodoru : 遞補的孩童家長連續沒接到電話也會被視同放棄的一種 08/06 07:08
推 dodoru : 形式 08/06 07:09
推 dodoru : 而且你以為公務單位會更怎樣,但事實上公務單位是最 08/06 07:48
→ dodoru : 能夠粗暴直接、不講情面、一切沒問題謝謝指教的態度 08/06 07:49
→ dodoru : 發揮到最淋漓盡致的地方呀,若要去質疑程序公務單位 08/06 07:50
推 dodoru : 程序,人家大可用最簡單粗暴快速的方式符合,字面解 08/06 07:53
→ dodoru : 釋上也都是可以凹的好嗎。 08/06 07:53
推 taowoman : 推你這篇 08/06 13:02
推 husky2 : 學校一個家長沒聯絡上打給另一個是很常見的事,基 08/08 05:43
→ husky2 : 本上就是把家長視為一體,誰想得到她們夫妻居然還 08/08 05:43
→ husky2 : 沒共識啊 08/08 05:43
噓 a109250405 : 原原PO是故意不接。學校打給另一個家長也是常識。 08/08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