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terblue798 (湯姆熊a湯姆熊熊)》之銘言:
: 做二休二的內容會有夜班
: 沒加班的話一年大概100
: 有加班不含加班費一年大概115
: 不想加班是因為加一天
: 其實一個禮拜就是上5-6天了
: 12小時其實也蠻累的
: 希望工作生活平衡 所以不想加班
: 如果是你會如何選擇?
這要看自身的年齡因素來通盤考量,沒有「一體適用」這種事
而從這種說法來看:
沒加班:正常給薪,沒什麼不同
加班 :在原有給薪的基礎上,再多個一成五;
同時這個尚未按照《勞動基準法》,計算多出來之一日四小時的額外本薪
不過既然沒有提到是「不同公司」還是「同一公司」,這邊只能給相對普遍常見的看法,
仔細一點的則建議找諮詢師洽談。
說簡單一點:
如果覺得精神還能負荷,且能忍受這種情況,是可以試著去加班的
但不行的話則不宜強求,別強迫自己會更好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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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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