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harkhead: 這是車禍? 10/26 18:43
推 cps001: 但之前大雅分局巡官肇事沒酒測 台中警局說符合程序耶 10/26 18:49
推 forevernew: 樓上,呵呵呵~ 龜山法學會讓你人格分裂 10/26 19:07
噓 KGDA3ZMZ: 長官都沒懶趴 這樣也要檢討基層 智障 10/26 19:09
噓 kspp0903: 林口分局就最愛搞事的垃圾分局啊,裡面的口口不懂車禍 10/26 19:12
→ kspp0903: 的定義警政署都有講,故意碰撞算車禍嗎?真的可悲林口 10/26 19:12
→ kspp0903: 分局口口腦子都不太好 10/26 19:12
推 WilMyersSD: 等等 對方“牽“腳踏車“故意”碰撞也沒人受傷,為何 10/26 19:17
→ WilMyersSD: 要酒測 10/26 19:17
→ aika5512308: 他就說他是故意的,怎麼會是車禍,最近發一堆道交公 10/26 19:17
→ aika5512308: 文是都沒在看嗎 10/26 19:17
→ WilMyersSD: 為何是用交通事件處理?本來就糾紛,不提告就滾阿 10/26 19:18
→ WilMyersSD: 在亂小再開一張改管罰單 10/26 19:19
推 WilMyersSD: 今天就算牽腳踏車的有喝酒又怎樣?他可是前牽扯過馬 10/26 19:22
→ WilMyersSD: 路的,有駕駛嗎 10/26 19:22
→ WilMyersSD: 牽車 10/26 19:22
噓 TheDivision: 龜山法學真的是人格分裂 10/26 19:30
噓 samnpc: 都說故意怎麼算車禍,笑死 10/26 19:50
推 h081296: 推,就算喝酒牽腳踏車怎麼了嗎?改管猴腦羞遷怒警察? 10/26 19:51
噓 LeeFrank: 龜山出來的真的是破腦保證 整天只會在那邊怕輿論壓力 都 10/26 20:15
→ LeeFrank: 先打到自己人就對了 10/26 20:15
噓 Hibria: 什麼都推給基層最簡單了 10/26 20:17
推 asrser: 行人也需要酒測嗎?? 10/26 20:39
推 bsjimmy: 推腳踏車刻意擊碰...這描述是毀損吧大佬 10/26 21:11
→ bsjimmy: 當初就不該用車禍案件處理 10/26 21:12
噓 smt3457: 糾紛也要酒測? 10/26 21:17
噓 tony870414: 故意不就行車糾紛 測三小 10/26 22:06
噓 tikal0904: 故意行為是車禍?龜山沒教車禍定義不用做新聞給大家笑 10/26 22:36
→ tikal0904: 餒 10/26 22:36
噓 obighead: 都開受理報案證明單了,證明處理員警也認定不是車禍是 10/27 02:05
→ obighead: 糾紛,糾紛酒測個鬼,分局在那邊致歉更秀下限 10/27 02:05
噓 GSX150s: 看完分局回覆那一段直接錯亂 一點肩膀都沒有 10/27 03:28
噓 ss87666: 拜託加強一下口口的法令教育跟正確觀念好不好 10/27 08:54
噓 ss87666: 要說也是說本案應為糾紛非屬車禍事故 怎麼會是疏未酒測 10/27 08:58
噓 frzqp3814396: 行車糾紛轉車禍?有這種事…? 10/27 12:11
噓 rsseek: 警政署不是都已經下公文說故意不屬交通事故嗎 10/27 12:15
噓 zxcv0225j: 老實說林口分局口口一點肩膀都沒有 10/27 13:58
→ laup300687: 現在狗雕只要上網或是爆料給媒體,就可以把口口嚇得半 10/27 15:57
→ laup300687: 死 10/27 15:57
噓 KGDA3ZMZ: 林口的口口我覺得可以全部撤換掉了 10/27 17:36
噓 jordonmi: 一群貪生怕死的軟仔 真他媽可悲 10/27 18:53
推 HLPT: 明明就糾紛,幹嘛轉車禍讓人家説閒話 10/27 22:39
噓 spy99915: 根本不用看公文啦…統一裁罰基準去看一下好嗎…什 10/28 13:41
→ spy99915: 麼是交通事故定義都不知道 還要當警察嗎? 10/28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