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hawkreal (阿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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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營區內是否開放適度飲酒 國防部審慎評估
時間Thu Jul 10 09:48:17 2025
※ 引述《moon7543 (月華)》之銘言:
: 原文來源: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7070108.aspx
: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7日電
: 原文摘要:國防部今天表示,參考他國軍事規則,確實營區內適度飲酒有助舒緩壓力,因此
: 以「不影響國軍戰備勤務」為最高原則,在兼顧官兵需求、部隊任務屬性及偏遠駐地考量下
: ,審慎評估研究,但目前尚無開放決定。
美軍對於營外飲酒問題的處理案例
以下內容,來自史瓦茲科夫將軍自傳:
("It Doesn't Take a Hero: The Autobiography of General
H. Norman Schwarzkopf"
台灣地區由麥田出版社翻譯代理
"身先士卒:波灣戰爭美軍統帥史瓦茲科夫自傳" )
發生在史少將統率陸軍24機械化師(1983~85)期間
(地點: 喬治亞州史都華堡 Fort Stewart)
==
我對部下福利的關心有時也會惹來當地民眾對我的怨。我們的
師雖然與格蘭市(Glennville) 以及克雷克斯登(Claxton) 都
能保持非常友好的關係:但控制漢斯市(Hinesville) 的那些
人似乎認為史都華堡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讓他們發財。
其中最令人氣不過的一種榨財勾當就與當地的酒吧有關。那些
酒吧都集中在漢斯市通往西南方的一條公路沿線。
士兵們從這些酒吧開車回到史都華堡營區大門,必須通過三道
警方檢查網。每逢發餉日,警察都會在那裡等著士兵們開車經
過。他們會迫令士兵下車受檢,然後以酗酒駕車的罪名扣押他
們。
陸軍對酗酒駕車的事情一向極為重視,因此士兵們想盡辦法也
要擺平這樣的罪名。於是他們不得不到地方法庭打官司,而打
ㄧ場把罪名從酗酒駕車減輕至超速行駛的官司,標準的開支是
兩百元付給律師,兩百元支付罰金。另外還要付一百元沒有人
弄得懂是什麼名目的錢。
這種伎倆使我大為光火,因此我們開始鼓勵士兵們留在基地。
我們邀請著名藝人在士兵俱樂部演出,在體育館設置鸚鵡螺裝
備(Nautilus是健身器材製造商),並且贊助部隊舉行自己的宴
會。不久酗酒駕車罰款的數目銳減,一些當地人開始大發雷霆
。有一個酒吧老板甚而指控我們故意在發餉日安排演習活動,
不讓士兵出來喝酒。
==
不過,也只有史瓦茲科夫特別關心如何應對,
例如駐沖繩美軍仍常有酒駕事件被報導,甚至像2016年的
「駐沖繩美軍女工作人員涉嫌酒駕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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