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aohsiung
補高雄點,因事發在高雄, 所以在這發問,若不適合再麻煩版主刪文 很感謝大家的回覆 很抱歉我們真的不懂法律 我有把文章都截圖給姐姐看 她已經請好明天的假準備去做筆錄了 希望會有好結果 再次感謝大家! ----------長文分隔線----------- 姊姊日前騎摩托車外出 單線路遇到一台汽車越過雙黃線迴轉 所以她減速煞車 但後方腳踏車騎士接下來撞到她車尾 腳踏車也沒有摔倒 但腳踏車騎士堅持要叫警察 (警察一來見騎士說又是你喔@_@?) 於是雙方做了車禍筆錄 交通隊說等一個月後的肇責報告 前天派出所警察打給姊姊 要姊姊去警察局做筆錄 說對方要告汽車駕駛肇逃 姊姊是關係人 要去做筆錄 想請問這筆錄一定要去做嗎? 一是警察說要配合他上班時間 姊姊無法 二是姊姊覺得不想再跟那腳踏車騎士有任何牽連 因為事發後那腳踏車騎士照三餐打電話給她 電話一接就掛 都快精神崩潰了 所以想請問有經驗的板友 這筆錄是一定要去做的嗎? 會不會去做了後變成證人要出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89.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31732864.A.E9F.html
wwfwweword: 1.是雙方配合喬好2.拒接來電 11/16 13:05
mazinnng: 腳踏車是什麼慣犯嗎 11/16 13:10
scuamt: 會不會搞到最後關係人變成被告…… 11/16 13:17
huangjyuan: 當然要去啊 11/16 13:21
Chricey: epa是什麼 11/16 14:19
stanly3092: 他騷擾呀,兩件不同的事 11/16 13:23
tearrain: 高雄點 ? 11/16 13:24
mars3712: 如果當下沒有受傷 沒有就醫紀錄 筆錄做完就不用管了, 11/16 13:25
Kroner: d3功效 11/16 14:21
mars3712: 不是隨意煞車導致的後方追撞也就沒有肇責,現在對方要 11/16 13:25
mars3712: 提出汽車駕駛肇逃,你姐就不是以被告的關係被調查,要 11/16 13:25
mars3712: 不要去做筆錄可以自己決定,然後對方騷擾來電直接封鎖 11/16 13:25
Chricey: 睡前吃魚油的好處 11/16 14:37
mars3712: 吧... 11/16 13:25
fman: 筆錄是法律上為了釐情案情需要收集資訊的程序,基本上被通知 11/16 13:28
fman: 就要去做,而電話通知因為非正式書面通知是可以不理,但如果 11/16 13:28
Kroner: 益生菌推薦dcard 11/16 14:38
fman: 是用正式書面通知,那不理是有可能被發拘票強制拘提到案說明 11/16 13:29
fman: 所以不管是電話或書面通知,建議接到還是去做一下筆錄,以免 11/16 13:30
fman: 衍生後續其他問題 11/16 13:30
Kroner: 瑪卡功效 11/16 14:47
zhtsai: 被狂打電話就報案,社維法第68條 11/16 13:32
fman: 至於會不會未來以證人身份傳喚出庭,只能說有可能,但這種小 11/16 13:32
fman: 案件一般來說不至於啦 11/16 13:32
Kroner: 馬卡功效 11/16 14:47
hancash: 不管是不是義務,筆錄最好去做,因為是車禍關係人,陳述 11/16 13:32
hancash: 所見事實就好,完全不用加入自己的觀感和意見,做完就沒 11/16 13:32
hancash: 事了,除非警方還有電話通知。至於腳踏車騎士那個已經算 11/16 13:32
Chricey: 精胺酸功效 11/16 15:44
hancash: 是騷擾了,保存電話上的通話紀錄,方便的話請去電信公司 11/16 13:32
hancash: 申請通聯紀錄,再來就看要不要報案提告了 11/16 13:32
fman: 是啊,做筆錄不用太緊張,陳述所見事實就好,不需要加入個人 11/16 13:34
Kroner: 精胺酸什麼時候吃 11/16 15:44
fman: 意見,這種小事應該不會做太久 11/16 13:34
pixnetnet: 刑事訴訟法第176條之1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 11/16 13:49
pixnetnet: 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 11/16 13:49
Kroner: b2 功效 11/16 15:46
dragon159: 不過要配合警察時間也太擾民了吧 又不是他的錯 11/16 13:51
dragon159: 警局不是24小時都有人值班嗎 就近找一間派出所做不行嗎 11/16 13:52
loveactually: 樓上,配合上班我不清楚,但需要承辦案件的派出所 11/16 13:55
Chricey: d3功效 11/16 15:59
dragon159: 那萬一要跑去台北怎麼辦 時間成本 車錢誰要出 11/16 13:56
pqbdft: 台北市高雄問,應該不會有高雄點 11/16 13:59
ajcky: 後車撞前車車尾 後車基本上是全責 你姊不跟他追究責任 11/16 14:17
Kroner: 苦瓜胜肽副作用 11/16 16:01
ajcky: 已經算很好了 他還一直騷擾你姊 那就報案吧 11/16 14:17
jetalpha: 一定要去做筆錄,至於後車撞前車,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11/16 14:19
louiskuo: 筆錄可以不去 但警察會到你家吵你 11/16 14:19
Chricey: d3功效 11/16 14:19
jetalpha: 基本上會是全責,就按程序下去跑吧? 11/16 14:20
louiskuo: 前提是你很確定自己沒犯罪 或犯的罪很輕 就不用去筆錄 11/16 14:20
louiskuo: 強者我朋友親身嘗試連續沒去兩次筆錄,結果是:沒事 11/16 14:21
Kroner: 睡前吃魚油的好處 11/16 14:21
louiskuo: 而且因為沒去筆錄,案子被刑警壓著,不了了之,等於無罪 11/16 14:22
louiskuo: 連偵查庭都不用去 11/16 14:22
safetoy: 他是碰磁慣犯嗎?妳姐可以直接跟警察說被騷擾的事實,如 11/16 14:37
Kroner: 益生菌 11/16 14:37
safetoy: 果再來就也立案提告。 11/16 14:37
mana1993: 你的強者朋友這樣做等於是放一個案子在警察那,在時效 11/16 14:38
mana1993: 到之前,警察都可以找你過去… 11/16 14:38
Chricey: 益生菌功效 11/16 14:38
xavier2301: 是不是在瑞豐夜市附近?如果是,我們遇到同一個腳踏 11/16 14:43
xavier2301: 車騎士 11/16 14:43
rushinhoward: 騷擾是另一件事,直接封鎖他,也可以提告或報案, 11/16 14:47
Kroner: 瑪卡推薦dcard 11/16 14:47
rushinhoward: 筆錄就盡量配合去做,做完就好了,尤其如果書面通 11/16 14:47
rushinhoward: 知都來的話,不過我不信不可以其他時間去,哪來這 11/16 14:47
rushinhoward: 麼多時間都要配合警察上班,明明派出所就24小時, 11/16 14:47
Kroner: 益生菌的功效 11/16 14:47
rushinhoward: 交個班寫個事件經過不難吧 11/16 14:47
vul81320: 警察酒是垃圾 11/16 15:25
gjgj6666: 案件本來就有各自的承辦人,每個人身上案件這麼多,誰 11/16 15:44
Kroner: b12什麼時候吃 11/16 15:44
gjgj6666: 有空去幫別人處理?照上面有些人的邏輯難不成你有案件 11/16 15:44
gjgj6666: 在法院或地檢,可以在他們上班時間隨便走進去就要幫你 11/16 15:44
gjgj6666: 開庭嗎? 11/16 15:44
Chricey: 瑪卡功效 11/16 15:44
fly5566: 不用配合那位警察上班時間吧? 可以交接不是嗎 11/16 15:45
gjgj6666: 在警察這邊還能打電話喬時間,地檢或法院是直接發通知 11/16 15:46
gjgj6666: 書叫你啥時到就是啥時到,我是建議你跟警察喬個時間趕 11/16 15:46
Kroner: Omega-3 11/16 15:46
gjgj6666: 快去,不然被列證人,到時候發通知書你連時間都沒得喬 11/16 15:46
esspx: 一堆巨嬰,還要警察配合你們時間? 11/16 15:50
louiskuo: 警察很重視休假,尤其是女警,休假都休一個禮拜.你報案後 11/16 15:59
Chricey: 馬卡推薦 11/16 15:59
louiskuo: 他們會先拖一個禮拜再處理,殺人犯都偷渡海外了 11/16 15:59
louiskuo: 而且他們死都不會給你名片,就是怕妳催他們 11/16 16:00
louiskuo: 切記,做筆錄不要找女警或老警察,老人不會打字,女人瘋狂 11/16 16:01
Kroner: 鋅功效 11/16 16:01
louiskuo: 休假,不管你死活 11/16 16:01
x173109: 樓上男警唷!每個月還有生理假可請 11/16 16:19
ARCHER2234: 如果有把握對方全責,那沒必要配合警察,但是到時候如 11/16 16:25
ARCHER2234: 果判你有責任要去覆議也會比較麻煩,要自己選擇 11/16 16:25
ralf1414: 高雄點????? 11/16 16:59
ralf1414: https://i.imgur.com/ufwxY7u.jpeg 11/16 17:02
drcula: 告腳踏車騷擾 11/16 17:16
beminaru: 你不去說明,檢方就照對方講得去辦,蠢人才會選擇不去 11/16 17:18
beminaru: 幫自己說明真相 11/16 17:18
louiskuo: 那個騎腳踏車的是不是姓許,如果是的話對方有大量假車 11/16 17:30
louiskuo: 禍和詐欺前科,你可以反過來告他 11/16 17:30
tearrain: 有關鍵字就不用高雄點了? 11/16 17:34
louiskuo: 這原po,po完文就人間蒸發,建議大家不要回覆他 11/16 17:35
applewarm: 配合警察是對的啊,去法院也是要承辦法官專門負責。不 11/16 18:35
applewarm: 是法院有開門,就能進去隨便抓一個法官就幫你判案吧 11/16 18:35
ives522: 我覺得可以去 去證明自己不是無故煞車 11/16 19:13
jeff785chen: 證人可以拘提 不是不配合就沒事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11/16 19:15
lawyer94: 如果每個人都自認為可以不用配合,那這個國家的秩序是維 11/16 19:40
lawyer94: 持不下去的 11/16 19:40
siekensou000: 不能隨便派出所,要在事發地管轄的。 11/16 20:16
Renina: 機車騎士有問題。幹這個 11/16 22:44
Renina: 我是勸你跟警察諮詢一下 11/16 22:44
Renina: 真的很有可能也被告… 11/16 22:44
※ 編輯: cqing (112.78.89.234 臺灣), 11/17/2024 00:22:24
Flodder: 內文一堆鯛 11/17 11:06
curance: 筆錄是替自己發聲,不然誰知道對方會怎麼講 11/17 13:22
wingthink: 生活法律版可以詢問一下 11/17 22:29
bbbing: 筆錄是偵查前一個階段,到偵查階段對方一樣可以叫你當證人 11/18 14:26
bbbing: 而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再來就是拘提,在不到就通緝囉 11/18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