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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etro (特務P)》之銘言: :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近來社群平台上盛傳,有老榮民被罷免團體嗆「滾回你的國 : 家」。對此,該影片出處的罷免賴士葆團體「文山退葆」今(9日)闢謠,指該影片經 : 過斷章取義扭曲解釋帶風向,需要澄清闢謠,而從罷團提供影片也看到,該名老先生還 : 高喊「共產黨萬歲」。 說「榮民」這個事,行政法院曾受理過多件相關爭議 以較近期的最高行一一一年度上字第九四六號判決為例,其中就「榮民」身份的認定,曾 為模糊解釋: 國軍退除役官兵(榮民)權益係依附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身分」之上,而該「國軍退除役 官兵身分」則是符合法定要件(輔導條例第二條)即發生,無待被上訴人另以授益處分創 設。再依前揭輔導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項規 定意旨,可知國軍退除役官兵一旦因內亂、外患、貪污或殺人罪經判處徒刑確定者,依法 即當然發生永遠停止權益之法律效果。故主管機關依職權辨明具體個案之國軍退除役官兵 是否具有該規定之永遠停止權益情形,以確認其權益狀態,並通知該當事人,俾知所遵照 ,核係作成確認性質之行政處分。其雖屬侵益處分之作成,然非為授益處分之撤銷或廢止 ,並無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四條除斥期間規定之適用,亦與追 訴時效無涉。至國軍退除役官兵之就養或其他優待及救助等榮民權益之取得,是否須由國 軍退除役官兵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享有?此與國軍退除役官兵於符合輔導條 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要件(因內亂、外患、貪污或殺人罪經判處徒刑確定者),依 法自判決確定時起,即當然發生永遠停止權益之法律效果之爭點無涉。原判決另敘及國軍 退除役官兵所享有之就業、就醫、就養、就學、優待及救助等榮民權益,均係因國軍退除 役官兵之身分該當符合輔導條例之相關規定而取得,並非由被上訴人作成行政處分所核給 等詞,乃屬贅論,不論當否,尚與判決結論,不生影響。 而要找到真正的「榮民」,難免要耗費一定心力 只是目前看來,對他們在抗日、國共內戰中的付出,現代人大多已經淡忘了,且連「死於 安樂」的權利,也沒有給予的打算 所以這種近似「濠梁之辯」的對嗆,還是能省則省吧... 但不管怎樣說,影片究其是否曾經由「深度偽造」或「人工智能編織」的方式,只為衝著 當事人的名譽而來,這不是該要談論的 散佈影片之目的,理應很清楚,就是要分散注意力、避免被付罷免人受壓 不過這樣一來,不太符合既有定律,怎樣都解釋不通... 逃到台灣的,不可能喊「共產黨萬歲」 會有這般言辭的,要不就是反串,要不就是有莫須有的捏造,要避免上當啊...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70.4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52119294.A.F51.html
taopuppy: 一堆舔共將領要打臉你這篇 101.10.246.92 07/10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