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 引述《vanattenhove (van)》之銘言: : 如題 : 台灣職場的大家 下班後還收到主管的訊息 : 其實非常常見 : 通常不要太離譜 或是太誇張 : 一般人都會忍一下應付應付 : 畢竟還是要領薪水 : 那工時比台灣短很多的歐美人 : 很重視生活跟工作要分開 : 他們下班後主管還會傳訊息on call嗎 : 有沒有八卦? : 你這不是廢話嗎? 當然也是 歐美的工作高於地方政府規定兩倍或三倍以上的薪資時 自動會進入責任制的工作類型 勞基法的規定會跟一般勞工不一樣 因為認定你自願領超額的薪水 不然為什麼一堆影集 電影都演 一堆菜鳥在拚事務所合夥人要拿分紅的時候 遇到家庭問題 ? 紐約之前有一個事務所約聘律師 一週只睡20還30小時猝死 不然命運好好玩 去複習一下 歐美跟台灣的差別只有 像這種人身攻擊跟威脅是不被允許的 會出現天價罰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75.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2116603.A.C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