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STONE: 所以71-1是用通知書,是沒到場義務的。白話講你不去也沒 03/14 21:53
→ WESTONE: 關係。 03/14 21:53
推 WESTONE: 不過通知不到的不利益要自行承擔就是了。XD被通知過的小 03/14 21:54
→ WESTONE: 心得。 03/14 21:54
→ CCWck: 71-1還有後段: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 03/15 01:28
推 Kroner: 瑪卡品牌推薦 03/15 23:36→ CCWck: 察官核發拘票。 03/15 01:28
→ CCWck: 並不是不去也沒關係 03/15 01:28
→ CCWck: 通知書沒有準用71條第二項第四款,不到可能會拘提這件事不 03/15 01:32
→ CCWck: 用記載在通知書上,反而有可能造成對當事人的突襲 03/15 01:32
推 Kroner: EPA 03/15 23:36推 WESTONE: 是的,c大講法較精確。 03/15 07:31
推 abbasxu: 要區分起訴前起訴後 03/15 17:38
推 chouwang68: 通知還有主體,這又是哪個什麼「名師」的發明。271的 03/15 23:36
→ chouwang68: 重點是審判期日應在場人!否則就是準備被用379上訴。 03/15 23:36
→ chouwang68: 讀法律還是從教科書建構起,才不會很容易被混淆,最 03/15 23:36
→ chouwang68: 重要的是時常精進自己。才不會如姜世明教授所言,只 03/15 23:36
→ chouwang68: 為應付考試,因名額保障勉強上榜,任職後停留在補習 03/15 23:36
→ chouwang68: 班講義的程度,那荒誕的場面就不遠了。 03/15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