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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amp/news/NewTaipei/breakingnews/4869341 完整新聞標題:新北殯葬自治條例市政會議通過 噪音妨礙安寧最高罰10萬 內文: 2024/11/20 12:36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為有效規範殯葬設施、殯葬服務業及殯葬行為,新北市民政局 今天(20日)提出「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經市政會議通過,將送市議會審議 。其中針對送葬隊伍製造噪音等擾民行為祭出罰則,最高可開罰10萬元,情節重大者,1 年內禁止使用新北市公立殯葬設施。 民政局長林耀長指出,隨著喪葬觀念改變,為鼓勵市民以多元環保葬方式回歸自然,並確 保有限的殯葬資源合理應用,經參酌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其他五都使用年限 規範,新北訂定公立公墓使用年限為7年,若有特殊事由另延長至多3年,公立納骨塔骨灰 (骸)櫃位及牌位使用年限為50年。 此外,過去有許多民眾反映,殯儀館周邊送葬隊伍大聲播放佛經,或邀請陣頭、敲打鑼鼓 產生噪音,打擾社區安寧,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若業者或其受僱人違規在公告路段使用 法器、樂器等器具或播音、擴音等設備製造聲響,致妨害公眾安寧,可開罰業者1萬元以 上、10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令其1年以下期間禁止使用新 北市公立殯葬設施。 殯葬管理處副處長許力友表示,現行針對殯葬文化衍生的噪音、違規停車等問題,依照噪 音管制法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法規開罰,未來自治條例上路後,只要在公告路段出 現違規行為,不論噪音的分貝數大小或時段,一律依法開罰。 許力友說,公告路段還在研擬中,原則上是以殯儀館正前方的新海路、側邊的環河路為原 則,由於自治條例草案尚待議會審議,期間也會聽取各方意見,審慎評估後另行公告。 另外,第14條規範殯葬設施及服務業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查核及評鑑,經限期仍未 改善者,可處1萬元至3萬元以下罰鍰。第15條明定,若有公司或商業未完成備查程序即代 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可處6萬元至10萬元罰鍰,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19.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732094356.A.1F6.html
SAMON5566: 賊頭侯導:板殯不會遷,謝謝指教。 11/20 19:32
magicalko: 執法是新北市府,我很放心 11/20 20:02
vaude: 笑死塔綠賴皮師公開壇作法新北低能公務員罰個雞巴毛 11/20 20:13
AntiEntropy: 蔡政府荒廢8年,賴政府也一樣擺爛 11/20 21:36
Kroner: 苦瓜胜肽 11/20 21:36